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子的,2017年6月11日,我和李菊梅签订了店铺转让协议,并且签订协议的时候房东不知情,但是于2017年6月20日房东通知我要收回房子并拆迁,与此同时房东告诉我,此通知已经在2017年5月10号通知李菊梅店铺在2017年6月20号要收回并拆迁,现在请问各位律师们,这合同要是打官司的话怎么才可以索要回转让费,现在手头有一些证据,有劳各位律师帮忙看看。
2024-11-20 08:43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被拆迁,原房东有权要求您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原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便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如果您无法与原房东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有权获得转让费,并且应该提交一份详细的诉讼请求书,详细说明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您希望得到的结果。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仔细审查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动符合这些规定。此外,您还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指导您如何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