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为一年,当时在银行转账款为半年房租金,后因他租的门面租金比左邻右舍贵些,后我就提前一个月电话告知房东只租半年时间并且他也同意……当时我只拆了店铺部分样品,门头招牌,电器空调,及店内所有装修品都未拆,我当时并与房东沟通好并且他同意下一位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三方见面设商,具体补偿我店面装修及电器设备费用款,后在今年2月份未经我知晓私自转租给别人……后经别人告知,我去门面询问老板补偿金时,他说把我那些物品没用都丢了,反过来他去法院起诉我欠他半年租金……请问如何去对付这无懒老板……
2024-11-20 09:22首先,您需要收集并保留与合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副本或电子文件; 付款凭证和发票; 其他证明您已支付租金的证据(如收据、转账记录等)。 接下来,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当地仲裁委员会。 尽快联系房东,并要求提供书面确认您的房屋所有权。如果房东拒绝提供这样的信息,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此事。 考虑将房东告上法庭,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请注意,在进行此步骤之前,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 如果房东已经提起诉讼,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