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经认定工伤。请问交通伤残赔偿金与工伤伤残赔偿金可以兼得吗?公司交了工伤保险,但是上海工伤保险条例第45条说不可兼得。
2025-10-11 20:3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您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收集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能够获得工伤待遇。至于交通伤残赔偿金与工伤伤残赔偿金能否兼得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