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在某单位兼职,利用周六日呢时间,但是他给我的工作任务周六日根本就完不成,需要利用周一至周五嗯时间完成,而且还要我在周一到周五逃课去他的培训,给我们提供假条,我想问他这样弄做法有没有违反哪些法律法规,我怎么才能保护我自己的权益,让自己能够正常的上学,不受他的影响
2025-02-11 15:48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和学生保护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并不得侵犯其人身自由,因此您有权拒绝他人的要求并请求相关救济。 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该单位进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请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请假单等,以便在诉讼中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 在此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言行,以免对后续处理造成不利影响。希望您能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继续享受学习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