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厂欠我们一万多运输费,最后碰到他弟拦住了,把小车钥匙给他拿了,经他们2个同意最后写了一份协议,拉走一台机器,价值几千块钱。如果他们3个月给不上这个运输费。3个月后我们可以卖掉改机器的权利。最后还是当着民警的面写的协议。然后他又约定时间让我们去派出所。想问问有必要去吗?这样做有没有触及到法律。他叫我去派出所,有必要去吗?有必要去吗?
1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在这个案例中,您已经与对方签订了协议,并且双方都同意了这个协议的内容。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可以放心地处理此事。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向派出所报案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那么报警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您不需要采取这样的措施,因为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后,作为律师,我的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帮助您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我无法替代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