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寻衅滋事,没有伤到人,损坏的物品也已经赔偿,法院会判管制刑吗?
回答数:477
您好!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但是,如果在寻衅滋事的行为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已经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赔偿和修复,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因此,您两次寻衅滋事的行为虽然可能构成犯罪,但具体是否会被判处管制刑需要考虑您的具体情况和认罪态度等因素。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辩护律师寻求帮助,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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