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夫妻离了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妈妈所有,孩子的爸爸却收藏起了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肯给女方,上幼儿园办理证件很多地方都会用到出生证明,女方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出生证明要归孩子抚养权一方,另一方不得借故不给出生证明的规定吗?
2026-02-18 13:26你好! 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但父亲仍有权利要求提供其子的身份信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提供孩子的身份信息。 然而,如果女方提供了孩子的身份信息,并且该信息被用于合法用途(如上学),则男方无权拒绝提供。此外,即使在女方提供的信息被用于非法用途的情况下,男方也没有权利阻止女方继续使用这些信息。 因此,建议你与男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男方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女方的权利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