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妻子零二年结合,零六年领办结婚证。现因为她从二零一五年以来,一直不顾家,不尽夫妻之义务和对父母的遵重及一个家长的职责,长期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一年没有二次回家,而且对我也从没主动打过一次电话及关心。我的工资卡她每月照取不误,只留少有的生活费给我。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份,我就毅然报失停了她的卡取。一直致今,从没问过我和回家,直接提出离婚。因为我们是组合家庭,她四个小孩,三女一男,我是一男一女俩个小孩,加在一起六个。这些年来,家里的一切开支全靠我个人的收入和她极少的收入唯持家里的生活。现在,她的小孩长大了,借口各种理由与我分开,象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可以要诉赔吗,而诉赔的金额又应在多少为合适
2025-05-27 07:57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赔偿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上的损失(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成年,并且他们愿意接受赡养,那么您也可以请求他们分担一部分抚养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您有优先权获得孩子抚养权,以便更好地照顾孩子。 对于家庭债务,您也有权要求偿还,但必须证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请记得,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银行记录、账单、通话记录等。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