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少数民族,我跟我老公(汉族)2010年结婚,他们家2008年就已经征收,所以我没有享受征收带来的任何利益,我们于2016年离婚了,我的复口还是株洲的那么我还可以在株洲买地起房子嘛?能拿到建房证跟房产证嘛?
12小时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偿和安置,并且对被征地农民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您的丈夫所在家庭已经进行了征收,那么您作为该家庭的一员,可能无法再享有征收带来的利益。 关于您是否可以购买土地和房屋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当地的土地政策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想要保留土地使用权并继续使用该土地,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与当地的政府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是否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此外,对于房屋产权,也需要看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和法规,以及您与前夫之间的协议约定。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向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