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2016年我帮朋友分期了一个电动车,但是不知道朋友没还,现在一年半贷款公司才联系我,4100的本金让我还两万三千多,请问他们的利息是否合法?我如果发函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发?他们让我去派出所填写材料我去吗
18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在2016年为朋友提供了分期付款服务,并且在后续收到了借款人的还款通知。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借款协议。确保您已经详细阅读了借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利率、手续费等信息。 核实借款人身份。确认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同时注意避免与第三方合作,以防止诈骗行为的发生。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电话、信件或者直接沟通的方式与借款人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涉及到调整还款计划或者减免部分债务。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借款协议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对方拒绝履行义务,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欠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 对于如何发函解除合同的问题,建议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书面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关的书面材料,如借款协议、往来邮件记录等。 -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确定是邮寄还是亲自送达(如到派出所办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完成送达程序。 -保存证据。保留好所有与解约有关的通信记录、文件和证明,以便日后作为法律依据。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