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和领导吵架过程中,领导骂人我自己生气打碎了玻璃,割伤手腕,导致花费1.4万。公司没有给买保险,却每月扣费10元,这样的情况怎样维权
2025-01-26 04:14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且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这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对您的权益进行保护。 若调解不成,或者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要确保证据完整、合法合规,以免因操作不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建议您在处理事务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