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注明的加盟费用让他划去了。只开了公司的财务章收据。然后又签订一份合同上面注明的加盟费用是前一个合同的一半。我想问哪份合同有效?我能不能追回多交的钱?
2025-03-10 06:48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中明确注明了加盟费用,并且已经使用了公司的财务印章作为收款证明。因此,根据一般情况下的商业惯例和法律规定,这份合同被视为有效。 然而,当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加盟费用为前一份合同的一半时,这可能意味着双方同意对原有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合同的内容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违背原先合同中的约定,那么新的合同将被认为是有效的。 至于您是否能追回多交的钱,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原合同中的加盟费用已经被实际支付并履行完毕,而新合同只是对原有条款的调整,则您可能无法追回多交的钱。但是,如果您发现新合同的内容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合理之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对方的责任。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