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现在才1岁多,我和孩子爸爸分开9个多月,从来没有联系过,孩子也从来没有管过,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的名字,但是今年一直是我在还款,现在他要跟我争孩子,我想问下孩子会判给我吗?
2026-01-19 03:12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定期支付抚养费给另一方。如果您的孩子在1岁时与您共同生活,并且由您承担主要的经济责任和照顾职责,则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将孩子判给您。然而,具体的结果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 此外,如果您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提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孩子成长的照片、记录孩子的日常生活的视频或照片、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便于向法庭提供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对于房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支付了主要的购房款,并且该房产权属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但如果该房产权属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而另一方没有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因此,在处理房产方面,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