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别人的店,转让费说的4.3万,当时就转账4万给他,欠3千,写了个欠条,我现在刚做了一周,发现还有转让方与他客户之间的一些问题没处理好,我们协商又达不成共识,如果我不想接这个店了,我给的4万块钱经过法律能要回来吗(没有签订转让合同,营业执照也还没去过户。并且已过期)
2024-11-19 07:15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4万元。首先,由于您已经支付了4万元,并且双方都同意进行交易,这通常被视为完成买卖的条件之一。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双方是否存在任何法律义务或责任未解决,例如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 您是否能够证明自己有权接收店铺及其相关资产。 对于转让方和其客户的纠纷,您可以尝试与他们沟通,看能否达成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接收店铺及其相关资产,但无法立即处理这些纠纷,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请注意,上述解答基于一般情况,具体细节应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提供指导。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