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房子是婚后的、但是是他的名字。有一个快五岁的女儿、离婚的话!我怎样才能争取到房子~女儿、还有存款!因为这些都是我在结婚以后帮人打工挣的!虽期间他也有帮我打理~是因为他在外面做生意亏本后才回来的~包括他亏的钱都是我出的、
2025-03-01 11:0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婚姻关系中的房产分割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价值、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因素。 关于房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你出资购买或装修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应被视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谁拥有房产的所有权。 至于孩子抚养权及经济支持问题,这是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的贡献对孩子的成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比如你在教育孩子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或者你为家庭提供了更多的经济帮助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优势。同时,你也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至于存款问题,同样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存款是你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这笔钱应该归你所有;但如果存款是你婚后共同财产,那么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可能被认定为你和你的丈夫共有。因此,你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存款确实是你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总之,对于任何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