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给女方付的驾驶证培训费属于共同财产吗?
1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给女方支付的驾驶证培训费用,如果该费用是基于双方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则应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该费用仅用于个人学习或职业发展,并且没有实际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