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东签了一个一年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并且另外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 原定8月17号交房.跟房东协商好5号交房 房东应不应该退6号到17号这几天的房租?
2025-10-10 11:1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一般约定的是按年计算租金。在租赁期限届满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承租人需要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房东同意提前让出部分或全部房屋使用权给承租人,则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在剩余时间内支付相应的租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应当对已使用的部分承担责任,即对于从8月17日开始至实际离开之前这段时间内的租金应该承担。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使用该房产,并且房东同意提前让出部分或全部房屋使用权给您,那么您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房东提出请求,要求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6号到17号这周的房租。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细节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需依据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建议您与房东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