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孩子出生后,我和他就分开了,(也算分居吧,只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孩子两岁半了,他也从来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两人现在协议离婚,可是男方只愿付500块的抚养费,我跟他提的800块抚养费,可是男方不愿意,如果男方连800块的抚养费都不愿意给,就没有办法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不成,我只能起诉离婚了,我目前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男方在阿克苏,我们是在四川登记领证的,想咨询一下,我能否在乌鲁木齐起诉离婚呢?或者在我的户籍地广西柳州市起诉离婚?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忙解决方案。
2024-07-19 17:23关于您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至于是否可以在乌鲁木齐或柳州起诉离婚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被告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中国,离婚案件一般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以选择在您的户籍地柳州市或任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