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行政抗诉的时效是怎样规定

2025-06-11 16:5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则可以在收到该通知或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适用的时效规定可能会因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2025-06-11 16:56:0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736今日律师解答 51646

相关推荐
执行迟延利息人民法院是否出县裁决书 1回答
执行迟延利息人民法院是否出县裁决书 1回答
失信被执行人在这期间有病需要住院手术,他的养老金被全部扣划,应不应该给他留有两三万手术用钱? 1回答
炼动物油犯法吗,不产生废气,废水啥的 1回答
民政局登记离婚协议书向法院起诉不履行过户被告失踪能判决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别人雇我挖掘机取土 取土点在个家农田里 但经过老百姓同意了 被土地局查了 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1回答
我在广州医院放疗,有医保,都没住院医却收我12天的住院费和其他费用,有个病友没医保,只收三天住院费和其他费用,到报销完我的费用快用一万元,只有农村合作医疗的病友也化一万四千多元,其实我们是一天医院都没住过的,同样是放疗25次,大家都是第一天办理住院订好位就回家等通知去放疗的,我们每个月都要交一千多买医保,报销完和没医保的费用相差也不大,觉得这样很不公平。请问律师这属于合理吗? 1回答
2010年行政抗诉的时效是怎样规定 1回答
我是大三的待毕业生,去年上半年学校安排我们去南京小厨娘实习,我们大专所读专业是金融与证券,说不去就拿不到毕业证,去了之后和那里面的人发生了矛盾,之后我打电话给院里面书记打电话结果不但没给我解决问题,还把我电话拉黑名单了,我实在待不下去就回来了,现在学校专升本需要毕业证做资格审核,但是班主任说院系不给我毕业证,请问她们这样做合理吗? 1回答
新农村保险因为村或者镇劳保所登记成了同名同姓的人而现在没有保险户口这责任是户主本人承担还是劳保所或者村会计?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