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口角,与人产生肢体冲突,无意指甲划伤对方面部。经鉴定是轻微伤,医院检查治疗花费600元,但对方要求另外赔偿美容院的美容费用1.6万。请问美容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吗?
2024-09-26 02: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此情况下,如果医生认为需要进行美容修复,且该费用属于合理的必要性,并且在治疗过程中已经实际发生了费用,那么这部分美容费用可以被纳入到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由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医院单位出具的相关票据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来确定。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医来进行具体的评估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