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是否有权让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
2025-10-13 1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因此,纪委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书作为佐证材料。 然而,在实践中,是否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而异。例如,某些地区或法院可能会对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离婚协议书,也可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和感情状态。 总之,对于纪委要求提交离婚协议书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提交以及如何处理。建议在涉及离婚等重大事项时,最好与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