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申请廉租房时被告知我与王某(男)共有一套住宅不能申请廉租房补偿款及后续5年都不得申请。我申请单位住房也被拒。王某是我2OOO年经人介绍对象时认识,交往不长时间王某悄尾随我得知我单独住,就到我住处找我接着强奸了我,他咸胁我不让报警并说反正要和我结婚的,我只好屈从把它当男朋友,他几乎每天都来我住处吃住却从未给我买过任何东西,我养了他一年多,期间他单位分房要求我提供身份证明和我单位无房证明我照办了,他分到房子后叫我跟他打扫了一天,可后来他提出跟我分手。我现在能分割他房屋的产权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向他索赔吗?能告他强奸吗?他不承认怎么办?我能胜诉吗?
2024-07-13 12:04首先,关于廉租房申请的问题,如果您与王某名下共有一套住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您可能不符合申请条件。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您的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 其次,关于您与王某共有房屋产权的问题,如果您在王某单位分房时提供了身份证明和无房证明,但并未在产权证上登记为您的共有人,那么您可能难以直接分割该房屋产权。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权主张分割产权。 再次,关于强奸的问题,强奸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如果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王某对您实施了强奸行为,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请注意,强奸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证明难度较大,且有追诉时效的限制,需要您尽快采取行动。 最后,关于胜诉的问题,无论是分割房屋产权还是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都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您的证据不足,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策略,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