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通过一个律师说可以帮我买到法院抵押的房子,因为便宜于市场价,我就全款付给他了,协议上说的是三个月内给我房子,但到今年9月,他还是没有给到我房子,而且去年的房价和今年的房价相差40万,他一直就推拖我说快好了,或者说已经好了,骗我从外地回来好多次了,一点诚信没有,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他是不是应该赔我去年到今年房子涨价的价差呢?
14天前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涉嫌欺诈。如果您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对方有权要求您赔偿损失。 其次,关于房屋价格的问题,这涉及到合同法中的“履行期限不明确”情形。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例如付款),否则通常不会被视为违约。因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最后,如果对方确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您遭受经济损失,您可以考虑起诉对方以获得损害赔偿。请注意,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并且该行为给您造成了实际损失。 总之,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收集足够的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