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户籍咨询我儿子离婚了,有一女由女方扶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和孩子的户口还在我家,她老家在黑龙江,在燕郊有房。我现在想让她把户口迁走,她总说没地方迁,我能不能把她户口先提出来让她自己想办法?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户口应当随其本人居住地变动而变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婚姻关系变化等,户口迁移可以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在您儿子离婚后,如果他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他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要求将户口迁往对方所在地。 对于您的母亲(即前配偶),由于她在燕郊有房产且有固定的住所,因此她的户口并不需要迁移到其他地方。此外,如果她没有特别理由或困难,她也有权选择留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政策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决定。 建议您和前配偶及前配偶的母亲进行沟通,了解她们的具体想法和意愿,并尽可能为双方创造一个有利于家庭和谐发展的环境。如果您对具体操作还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