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向你咨询一个问题,我向单位租了一间门面,弟一年签合同,四年过去再没有签合同,现在他们说合同到期要收回,是否合理?
2025-10-04 18:46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如果合同已经到期,而双方未续签新的租赁合同,则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出租人不同意续租,且有证据证明其不再需要该门面用于经营或其他用途时,出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权,收回门面。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有权继续使用该门面,并且对方也同意续租,那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