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兄弟俩人,弟弟成年工作后从未交过一分钱,以前家里造房子都是我跟父母而为,后来弟弟做女婿出门也从未负起养老人的义务,零一年家里拆迁我买了新房考虑到父母都健在所以房产证上提了父亲和我,女儿的姓名,后来父亲过世后弟弟想要父亲的遗产,但母亲健在她不想给弟弟这个继承,这种情况下弟弟有继承的权利吗?谢谢
2024-10-08 19:2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子女对于父母是有一定的赡养义务的。如果您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并且已经承担起了家庭中的主要责任,那么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您的弟弟没有履行应有的赡养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在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因此,如果您认为弟弟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继承权,并请求分割属于您的份额。 最后,请注意,任何涉及财产分配的问题都需要谨慎处理,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