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我们住了半年,房租都给齐了,不想继续租了,合同上写的违约是给两个月的违约金(一个月1800),我们也愿意给。但是现在房东说的我们不但要承担两个月的违约金,后面半年如果租不出去按每天六十元计算赔偿直到租出去为止。还有就是暖气费是十月份中旬才开始供应,我们未享受过暖气,房东也要我们交清暖气费1200多元。我想让你帮我们看看,我们到底应该怎样赔偿才对,不想被房东坑。
2025-01-21 02:12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东要求您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以及每天60元的赔偿,直至房屋出租为止。这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在租赁期间,如果您提前终止合同,通常会面临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以补偿房东因您提前退房而造成的损失。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您没有遵守合同规定的行为导致房东无法按照原定计划使用房产,房东有权要求额外的赔偿。 关于暖气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供暖期的费用应当在入住时一次性支付或与租金一起支付。如果您是在供暖期之后退租,那么您可能会有义务支付剩余供暖期内的费用。具体到您的情况,是否需要全额支付供暖费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时的天气状况和其他因素。此外,一些地区或房东可能会提供预付供暖费的服务,您可以考虑询问房东是否可以为您提供这种服务。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与租赁有关的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来支持您的立场。同时,建议您直接与房东沟通,尝试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