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于2002年9月认识,于2004年3月29日在沁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11月20日生育一女儿,名***。因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男方负责一部分,按男方收入每月应
9天前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书面证明,也是法院判决离婚时的重要依据。根据您的描述,这份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女方同意离婚。 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用由男方承担。 请注意,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且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如果您对协议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