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方打的欠条. 日期到了不给.可以起讼吗. 欠条上写的所有费用欠款人承担. 还有超过日期,不还每天支付千分之二利息.,欠条:还款期限:8月20号,金额:9万,千分之二利息。
22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欠款人在到期后仍未归还借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利息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逾期未还的款项应按日计算复利,但最高不超过年利率的36%(即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请注意,具体的诉讼流程和所需证据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建议您在进行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