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没有商标,生产编号,质量合格证书合法吗?
2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品应当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门窗等产品在销售时应提供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产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信息。 如果门窗产品未提供上述必要信息,可能表明该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因此,在购买门窗产品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这些必要的信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