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1:本人入职两个多月在下班途中骑乘摩托车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2:至去年7月入职至今未签定劳务合同也未购买保险公司违法吗?3:伤己于今年五月经医院出具证明己愈合,但公司迟迟不安排上班,己微信.电话多次无果,我该怎么办?4:自受伤至今公司也未支付任何费用,全部由本人自理,这合理吗?请解惑,谢谢!
2024-12-09 07:31一、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您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二、关于劳动合同和保险的问题。 《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也不构成违法行为。 三、关于赔偿的问题。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完全康复,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工作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拒绝恢复工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关于费用支付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的待遇等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您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有需要,可委托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