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单位将我调离至离家单程一个小时的位置上班,如果休病假,必须指定医院,但是合同中并无这一条,我现在情况是胎盘低,不易劳累,建议卧床,请问,单位这样是否合法?
2024-11-03 11:0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孕期保护”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在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先了解该单位的相关规定。 关于孕期休息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并且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申请确认其孕期保护权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