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昨天才通知我不续签,只是说我可以继续留下做两个月,工资待遇不变,两个月内我可以请假面试其他工作,两个月到了,我就滚蛋走人,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妥当?我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024-11-03 12:0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后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关于您提出的“我可以继续留下做两个月,工资待遇不变”,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延长试用期或者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否则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应该立即结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而不需要额外的工作。 最后,如果您决定离开公司,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简历、工资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证据。 总之,对于您的情况,建议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随时联系专业人士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