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5年,离婚协议上是孩子归男方扶养,但男方不愿意承担,所以一直由女方扶养,至今4年了,并且在此期间,男方不给孩子上学所需要的户口本。现在孩子升初中,女方想要回抚养权,可能吗
2025-08-08 07:1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已经离婚五年,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然而,在这四年里,男方并未履行其作为父亲的义务,如提供孩子的户口本等必要文件。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女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女方的请求。 孩子的年龄和情感状态。 女方与孩子的联系情况以及是否有能力继续照顾孩子。 男方对孩子的态度及行为表现。 法院认为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发展的其他因素。 如果法院认定男方的行为导致了孩子的情感伤害或者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可能会支持女方的请求。但是,这需要具体的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没有履行好父母的责任。 最终,建议女方采取积极行动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医疗记录、学校成绩单等,以证明男方未能履行监护职责的事实。同时,还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社会工作者或儿童保护机构等,协助收集证据。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基于一般情况,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详细评估。如果您有更详细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