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购买期房,交款18万元,其中车库全款9万元,首付房款9万元,2015年因为开发商水,电,气没有接通导致无法入住,直至2018年初才接通水,电,气能正常入住。在最初购房时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开发商手写的收款收据一张。如今开发商信誉被银行列入黑户不能正常办理贷款,需向政府交清尾款办理房证后再借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不办理算自愿弃权,开发商统一办理集体产权房照抵押给贷款公司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房屋买卖的违约责任和退款的问题。首先,您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属于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认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并且是否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未按约提供水、电、气等设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设施未按时接入,那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即交付剩余款项并完成房屋交接。 此外,关于开发商信誉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以及强制执行的问题,这通常意味着开发商存在严重的财务问题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采取的行动。 最后,如果您选择放弃购房,可以考虑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例如延期付款或者减少首付款比例。但请注意,这可能会影响您未来的贷款申请和房产权利。因此,最好先与开发商进行详细沟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做出最有利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