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跟仲介租房,在四月份已微信支付交了房租给仲介的某经理,但该经理却因与仲介老板有矛盾为由,没上交其仲介公司,使得仲介公司没能转帐给房东,现在房东因没收到房租迫使我朋友搬家,请问我朋友是否可报警告该经理侵占?
7天前您好!首先,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或经济诈骗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朋友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事实真相),或者该仲介公司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租金转交给房东,那么您的朋友有权要求仲介公司赔偿损失,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房东直接要求您朋友搬离,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例如房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您朋友解除租赁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提前通知您朋友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等,则房东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您可以考虑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押金、赔偿经济损失等。 最后,如果您朋友已经采取措施维权,比如向仲介公司反映情况、向房东提出诉求等,那么建议您朋友及时收集证据材料,以备后续诉讼使用。同时,如果房东仍然坚持要求您朋友搬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具体法律适用和应对策略可能会因地区差异、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