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91年进单位至今,在1999年单位出文聘我为长期合同工,并享受本单位正式工的一切福利待遇。但是我的养老保险是跟单位正式工96年机保一起缴费的,还有96年至2012年的工资以及五险一金都与正式相同,就这次政制中我发现我的工资从2013年发生变化与正式工相差剩远(因为银行代发)我想在这次改制中我能否要求单位补缴91年至95年缺失的社保和相差的工资。谢谢
2025-07-21 09:16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单位工作了多年,并且一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了解是否可以补缴之前的社保费用。至于工资差异,如果确实是由于政策变化导致的,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