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你想问一下,我和老公离婚四年了,离婚的时候是协议离婚,两个孩子都给我,房子车子都给我,房子贷款我一个人一次性还清的、17年复婚又买一套两个人名字,如果现在离婚男方能分到属于我自己名下的那套房产吗?
2025-05-24 19:1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和车辆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房屋或汽车等重大经济支持,并且该行为对婚姻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则可能会影响财产的分配。 对于您的情况,因为您已经与前夫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因此在离婚时,您的孩子归您所有,这表明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其他相关费用。至于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贷款,需要看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前的约定。 至于您提到的复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来说,这部分财产被视为个人财产。然而,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在此过程中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例如,您承担了大部分贷款)或者这种购房行为对您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此部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分割。 最终,关于房产的具体处理,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