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一套房屋给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主动联系承租人续签合同,但是承租人工作忙,之后他老婆生孩子,合同一直没有续签。由于承租人承诺还要租几年,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并且仍然每季度定期支付房租,我相信他的人品也就没有提续签合同之事,但是后续他突然提出要退租,说他现在为不定期合同,并且要求我退还他租金以及押金,并且对我进行起诉,我认为这是他违约,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驳斥他
11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8条来支持您对承租人的主张。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或者减少履行;债权人请求减少的金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导致的损失。” 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服务并得到了相应的报酬,而承租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您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您的损失。此外,如果双方存在有效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了承租人愿意继续租用该房屋,并且他们之间确实保持着定期支付租金和押金的习惯,这可能有助于证明承租人具有一定的诚信度。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原则,具体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在任何法律纠纷中,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