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因工过世,得到一笔赔偿款,分了一份给我婆婆(6万)(钱还在我家手里),我婆婆有四个儿子,包括我爸,我叔叔他们就说,这6万块钱等我婆婆过世了,要全部拿出来当我婆婆的安葬费,就相当于我们家出了我婆婆的安葬费,我叔叔他们一分不出,为什么?我婆婆分的那份钱不应该是继承给我们家吗?而且我爸爸过世了以后我们家仍然对我婆婆尽到了赡养义务,而我本人还未成年,为什么我婆婆分的那份钱不再继承给我家?我婆婆的安葬费不是我婆婆名字的子女都要出吗?求解答,非常感谢!
17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遗产继承和遗嘱执行等方面。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母亲生前没有明确表示将遗产留给某个特定人,那么该财产应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的母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或指示,她去世后应被视为所有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她的遗产。这意味着她所有的财产都属于您和您的兄弟姐妹以及您的父亲,除非您母亲另有声明。 关于您提到的“6万元”被用来支付您母亲的安葬费用,这是由您的家族决定并以集体的方式来处理的。这种做法通常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确保遗产能够公平地分配给每个受益人。然而,如果您认为这样的安排不公平或者违反了您的意愿,您可以考虑与家人沟通,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的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此,无论您是否已经成年,您都有权参与遗产分配的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