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村户口,婆家是城市户口,可以迁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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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迁移后原户籍地的户口注销。因此,您作为农村户口的子女,如果选择与城市户口的配偶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均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您应当在新居住地进行户口迁移。这样既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也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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