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一起做临时工给人装门头招牌,期间一起触电掉落脚手架,导致朋友烧伤骨折,在医院躺了十多天,现在还没出院,期间包工头垫付医药费一万七,我垫付八千多,现在没人愿意继续垫付医药费,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怎么继续走法律程序划分工伤责任
2025-08-03 22:17首先,您和您的朋友应该尽快就医并收集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这些文件将有助于确定伤残程度和治疗费用。 其次,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询问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如果您认为事故是由于雇主的疏忽大意或违反安全生产法而导致的,则可能符合工伤赔偿的标准。 在申请工伤赔偿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 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工作关系证明。 如果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还需提交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此外,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索赔,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处理。在任何法律事务中,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