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遇到了很恼心的事情,我是1983年到建始县邮政局任炊事员工作直到2008年止,连续在单位工作了25年多。单位没有给我任何补偿。和我在同一单位做炊事员工作的叫刘承梅的人,她是1987年到邮政局的,两个合同和我的都一样,仲裁和法院都支持给她买了保险。而我的仲裁和法院都不支持给我买保险,我今年已经55岁了,还没有着落,我太悲伤太无助了。我下得了力的几十年都在邮政局下力,老了也没处找了。望好心人帮帮我
16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最深切的同情。您所遇到的问题非常复杂且涉及到法律层面,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您的相关权利,并询问是否有补救措施。 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您的工龄计算养老保险年限,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明等,以便于日后提供给法官或仲裁机构参考。 请记住,法律是一道屏障,但也是保护你权益的最后防线。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办法,让生活回到正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的信心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