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通过朋友找公司开的增值税发票,330万元的财产税33万元,税务局说开发票的公司作废了,现在这个增值税发票没用了,可是钱我已经打过去了,发票能找到,钱是打给我朋友,我朋友把钱打给另外一个人的,另外一个人不是公司员工,公司我找不到了,现在不知道如何追回这个钱,需要律师帮助。
2024-06-25 23:47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一个复杂的经济纠纷。首先,您需要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与朋友的通信记录、发票副本等,以证明您的资金流向和交易的真实性。 其次,您应当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因为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律师可能会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资金,例如起诉涉及的个人或公司,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 如果发票确实被作废,那么涉及的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您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此事,以便进行调查。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如果存在欺诈行为,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请注意,追回资金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复杂,需要耐心和法律支持。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保持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的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