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十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开发商在并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把整栋楼的下水管道由我所购买的商品房的其中一间房间里面通过。所以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这个问题是否属于违约修建,如果属于违约可否要求赔偿违约金和其它的附带民事赔偿。第二,开发商有没有在过错不在于我乙方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如果我选择继续执行合同的同时,可不可以同样的要求赔偿违约金,或者置换其它商品房,如果在置换其它商品房的时候,涉及到交房日期推后的情况下,能不能得到相应的交房推后的赔偿和以上的违约赔偿。当然我作为乙方肯定是不同意解除合同。
2024-10-03 15:5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第一个问题 -是否属于违约修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开发公司未事先通知而将下水道穿过您的房屋时,这可能构成违约修建。但具体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如地下设施位置等)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赔偿请求。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或当地法律提出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同时,如果存在其他损失(如装修费用),也可以考虑要求补偿。 第二个问题 -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有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例如未能按期交付使用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甲方可以考虑以下策略。 -协商解决。与开发商沟通,看是否存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诉讼程序。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是否能获得赔偿及延期赔偿。对于因延迟交付导致的延期赔偿,一般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至于是否能得到交房日期的延长赔偿,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请记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