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2010年8月到2013年8月欠房租12万,我们2012年6月登记结婚,现在要离婚,离婚后我用承担债务么?
2025-06-04 22:50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在你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由你们两人共同承担。 如果你在离婚时需要分担这部分债务,那么你需要和你的前夫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