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件铺面,是2017年2月支付的全款,2017年3月支付的办理房产证的钱款,卖方说180个工作日办理下来,现在差不多1年了,合同上面写着违约要付百分之0.5的违约金,我想咨询下,这个是卖方违约吗?约定68万,有发票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购买的铺面是在2017年购买,并且已经支付了全款。此外,您还支付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然而,合同中规定如果卖方未能在18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总房价的0.5%作为违约金。 由于您的情况是1年过去了还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因此可以认为这是卖方违约的行为。不过,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先与卖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解决办法。如果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法院寻求帮助,以确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