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单位去年十月解除劳动关系了,工作19个月可没有给我交纳社会保险,可以告他吗
2025-08-30 18:55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是劳动者且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该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此外,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