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要咨询一下,我四姑爷因为给人家装修房子,从四楼摔下来去世了,房主以自己不在家,只有房主的母亲在,说当时我四姑爷装修时自己不系安全绳为由拒绝赔偿,我想问一下房主有责任吗?
2024-10-01 22:2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空坠落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房屋所有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87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四姑爷是因施工过程中自身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坠楼身亡,那么作为房屋所有人的房主应当对四姑爷的死亡负责。但是,如果房主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可以免责。建议您与房主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