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己经十多年。能无故解除合同吗?
2024-10-01 23:09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以上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如果您认为自己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则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